为确保疫情期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顺利开复工,确保一季度工业经济平稳运行,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我局采取以下措施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影响。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应对政策效果。根据我局职能职责,我局已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文件出台后,将加大对《意见》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应对政策的知晓率,根据各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降低成本、减轻负担等困难,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
二是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与正常生产两不误等问题。2020年2月4日,针对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原材料供应的问题,市经信局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上报《关于疫情防空期间西藏日喀则高新雪莲水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运行适宜的请示》(日市经信字〔2020〕3号),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和萨迦、拉孜2县协调沟通,目前企业生产运行正常。同时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积极申办并向自治区经信厅上报《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报告》(日市经信字〔2020〕4号),将符合条件的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推荐,企业计划融资6000万元研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产品等项目。下步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发挥好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重要作用。
三是全面掌握分析规模以上工业开复工情况。高度重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情况,及时掌握规模以上企业开复工动态情况,对14家未复工企业进行分析分类,其中2家矿产企业、4家建材企业、1家天然饮用水企业主要由于季节性生产原因未复工外,其他7家企业在化解疫情因素影响下有望复工。同时要求生活、藏药香企业加大生产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四是制定并开展复工督导计划降低疫情影响。根据未复工企业实际情况形成了《市经信局关于应对疫情开展规上企业复工检查督导的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指导督促复工的原则,对疫情影响复工的企业计划在2月底分批开展复工检查督导,对季节性生产企业将加大沟通协调,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备料准备工作,按计划及时复工,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工业经济的影响。
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9日